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802,600元
结束时间2021-03-10 10:03:20
1人报名
836次围观
标的坐落: |
涨浦景苑42号1-2 |
建筑面积(㎡): |
105.68 |
土地面积(㎡): |
19.35 |
规划用途: |
商业 |
区域: |
高新区 |
物业情况:(有/无) |
有 |
结构: |
钢混 |
周边配套: |
小区环境优雅,配套非常成熟,周边交通便利。 |
公交线路: |
18路、366路、微5路、2路日间线、2路夜间线、55路、509路内环、509路外环、微6路等。 |
特别说明: |
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的所有商业用房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
注: |
文字及图片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3月10日9时起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1套,商业用房12处。
序号 |
小区名称 |
标的用途 |
套数 |
建筑面积 (㎡) |
参考单价 (元/㎡) |
1 |
银珠明园(达升路) |
住宅 |
1 |
130.9 |
23548 |
2 |
民和家园(云杉路) |
商业 用房 |
1 |
328.93 |
7708 |
3 |
齐和家园(丹桂路) |
1 |
325.37 |
8985 |
|
4 |
江南景苑(新舟路) |
1 |
281.80 |
9546 |
|
5 |
涨浦景苑、甬江大道 |
9 |
63-332 |
7249-7871 |
|
拍卖清单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清单中有列明拍卖标的坐落、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起拍价等。 |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1年3月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联系电话:13906684730、18069007760(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采用二轮制竞价,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延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可在2021年3月9日17时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
2、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本人(多人联合竞拍一个标的的以报名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住宅拍卖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的相关规定要求,竞买人违反购房规定的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的所有商业用房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3、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办理按揭贷款。推荐按揭银行:农行高新区梅墟支行83037440,15728006184(徐经理);建行高新区支行87811101,13857866855(陈经理)。
六、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
2、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七、联系方式:
电话:87715615、87810772、87869881、8786988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商业用房
拍卖清单
序号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编号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起拍价 |
|
1 |
银珠明园8号1604 |
住宅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97090号 |
130.9 |
10.37 |
308.24 |
2 |
云杉路258号1-4,2-3 |
商业用房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75608号 |
328.93 |
43.20 |
253.54 |
3 |
丹桂路350号1-4,2-2 |
商业用房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29953号 |
325.37 |
25.13 |
292.36 |
4 |
新舟路123弄16、17、18、19、20、21号1-7,G-4,G-5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40000690号/甬国用(2014)第1000135号 |
281.80 |
46.81 |
269.01 |
5 |
涨浦景苑27、28号1-2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5210号/甬国用(2014)第1000826号 |
197.53 |
20.40 |
143.20 |
6 |
涨浦景苑40号1-8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5212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1号 |
102.81 |
10.62 |
78.08 |
7 |
涨浦景苑41号1-1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42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9号 |
84.64 |
15.50 |
64.28 |
8 |
涨浦景苑42号1-2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43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8号 |
105.68 |
19.35 |
80.26 |
9 |
涨浦景苑62号1-7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18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0号 |
99.93 |
13.03 |
75.89 |
10 |
涨浦景苑63号1-8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19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1号 |
63.44 |
8.27 |
49.93 |
11 |
涨浦景苑68号1-1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6259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3号 |
166.68 |
11.37 |
123.13 |
12 |
甬江大道2154号1-3,2-3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93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6号 |
307.22 |
19.32 |
225.53 |
13 |
甬江大道2156号1-4,2-4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94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8号 |
331.81 |
20.87 |
241.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1年3月10日9时开始。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1套,商业用房12处。
序号 |
小区名称 |
标的用途 |
套数 |
建筑面积(㎡) |
参考单价(元/㎡) |
1 |
银珠明园(达升路) |
住宅 |
1 |
130.9 |
23548 |
2 |
民和家园(云杉路) |
商铺 |
1 |
328.93 |
7708 |
3 |
齐和家园(丹桂路) |
1 |
325.37 |
8985 |
|
4 |
江南景苑(新舟路) |
1 |
281.80 |
9546 |
|
5 |
涨浦景苑、甬江大道 |
9 |
63-332 |
7249-7871 |
|
拍卖清单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清单中有列明拍卖标的坐落、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起拍价等。 |
四、竞买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可在2021年3月9日17时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多人联合竞拍一套住宅的以报名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2、网络竞拍时间内,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3、拍卖方式:
①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② 采用二轮制竞价,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延时(限时)时间为2分钟。
③ 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④ 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4、支付一份保证金(15万元)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参拍多个标的,须支付多份保证金。竞买人如参拍住宅的,须根据宁波市住房限购、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每个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6、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套住宅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8、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约时竞买人的姓名一致。
9、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10、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了解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11、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的竞买行为负责。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3、本次拍卖标的因长时间空置,如房屋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部分标的若有零星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6、本次拍卖的存量住宅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住房购买、住房出售、和住房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7、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的所有商业用房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8、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逐套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原产权单位承担;买受人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佣金收取标准的50%计取。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2.5%(5%*5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5%(3%*50%)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1%(2%*50%)收取,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拍卖保证金
1、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转为拍卖成交款。
2、拍卖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按揭的,首付款与按揭款均需到达指定账户)后,到本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并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
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买受人须在2021年4月9日前付清拍卖成交款,成交款直接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A. 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鉴于春节假期,在2021年4月9日前将首付款付清,首付款(不含拍卖保证金)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B. 银行按揭贷款部分须拍卖成交后的60天内到位,如银行按揭部分不能在拍卖成交后的60天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付清余额部分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C. 按揭银行审核通过后,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拒绝贷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
D. 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按揭银行咨询,推荐银行联系方式:
农行高新区梅墟支行83037440,15728006184(徐经理);
建行高新区支行87811101,13857866855(陈经理)。
3、拍卖成交款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A. 开户名: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9160001040003166;
B. 开户名: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3101985136050514080。
九、拍卖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相关按揭审核证明)5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到拍卖人处办理产权过户委托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由拍卖人统一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3、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清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到拍卖人领取《房屋移交通知单》,再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在买受人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4、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
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商业用房拍卖清单》;
2、《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关于成交款收款账户变更的通知
接委托单位通知,本场拍卖会成交款收款账户变更为:
A.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391 6000 104 000 31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B.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3310 1985 1360 5051 40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商业用房
拍卖清单
序号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编号 |
建筑面积 (㎡) |
土地面积 (㎡) |
起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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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珠明园8号1604 |
住宅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97090号 |
130.9 |
10.37 |
308.24 |
2 |
云杉路258号1-4,2-3 |
商业用房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75608号 |
328.93 |
43.20 |
253.54 |
3 |
丹桂路350号1-4,2-2 |
商业用房 |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29953号 |
325.37 |
25.13 |
292.36 |
4 |
新舟路123弄16、17、18、19、20、21号1-7,G-4,G-5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40000690号/甬国用(2014)第1000135号 |
281.80 |
46.81 |
269.01 |
5 |
涨浦景苑27、28号1-2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5210号/甬国用(2014)第1000826号 |
197.53 |
20.40 |
143.20 |
6 |
涨浦景苑40号1-8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5212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1号 |
102.81 |
10.62 |
78.08 |
7 |
涨浦景苑41号1-1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42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9号 |
84.64 |
15.50 |
64.28 |
8 |
涨浦景苑42号1-2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43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8号 |
105.68 |
19.35 |
80.26 |
9 |
涨浦景苑62号1-7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18号/甬国用(2014)第1000830号 |
99.93 |
13.03 |
75.89 |
10 |
涨浦景苑63号1-8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19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1号 |
63.44 |
8.27 |
49.93 |
11 |
涨浦景苑68号1-1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6259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3号 |
166.68 |
11.37 |
123.13 |
12 |
甬江大道2154号1-3,2-3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93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6号 |
307.22 |
19.32 |
225.53 |
13 |
甬江大道2156号1-4,2-4 |
商业用房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20088994号/甬国用(2014)第1000848号 |
331.81 |
20.87 |
241.15 |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不计息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同时竞拍人在规定的拍卖会时间以外的出价,一律视为无效的出价。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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