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 2,548,194 元
距开始 13天12时27分26秒
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慈溪市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的22套房产,其中高层4套,洋房7套,排屋10套,洋房1套。详见拍卖清单:
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22套拍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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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类型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总价 |
保证金 |
1 |
高层,共16层 |
8-101 |
127.48 |
803500 |
10 |
2 |
8-104 |
127.48 |
803500 |
10 |
|
3 |
8-201 |
127.48 |
892792 |
10 |
|
4 |
8-204 |
127.48 |
892792 |
10 |
|
5 |
洋房,共8层 |
9-101 |
138.15 |
870648 |
10 |
6 |
9-102 |
125.04 |
788194 |
10 |
|
7 |
9-103 |
125.15 |
788194 |
10 |
|
8 |
9-104 |
136.26 |
858806 |
10 |
|
9 |
9-201 |
138.15 |
967402 |
10 |
|
10 |
9-202 |
136.14 |
95347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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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9-203 |
136.26 |
954244 |
10 |
|
12 |
排屋,两间三楼 |
5-101 |
254.54(含地下储藏室面积57.43) |
2548194 |
15 |
13 |
5-102 |
258.2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88) |
2149975 |
15 |
|
14 |
5-103 |
258.2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88) |
2149975 |
15 |
|
15 |
5-104 |
259.9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2.82) |
1960104 |
15 |
|
16 |
6-101 |
282.5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85.42) |
2548194 |
15 |
|
17 |
6-102 |
256.09(含地下储藏室面积59.72)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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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103 |
258.09(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72)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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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104 |
259.9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2.82) |
2548194 |
15 |
|
20 |
7-101 |
259.8(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55) |
2564963 |
15 |
|
21 |
7-102 |
285.3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87.10) |
2564963 |
15 |
|
22 |
商业楼 |
<1-1> |
906.91 |
7828888 |
100 |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10时至11月6日10时(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https://www.chengpw.com)举行房产拍卖会,拍卖标的为慈溪市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的22套房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咨询看样
1、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看样需提前与联系人预约,届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未预约者恕不接待。
2、联系电话:18989356099(林先生)
3、看样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
三、拍卖保证金和起拍价
1、竞买人请自行登录诚拍网查看清单,每套房产的起拍价及对应拍卖保证金均在清单中详细列明。
2、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系统提示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参与对应标的竞拍。
四、报名和竞拍办法
1、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人需在诚拍网完成注册,如实填写个人或企业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
2、缴纳保证金:按各标的对应的保证金金额,在拍卖结束前通过诚拍网缴纳,成功缴纳后取得竞拍资格。
3、出价规则:竞买人需在拍卖会规定时间内出价,拍卖遵循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原则,即出价最高且符合规则者为买受人。
4、竞价延时规则:拍卖结束前 5 分钟内若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 5 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最终以平台显示的结束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1、拍卖公司: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3、联系电话:18989356099、13336669966、
0574-87810772、0574-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一、制定拍卖须知的目的
为规范附海镇璞丽府22套房产拍卖活动,切实保障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网络拍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本须知作为拍卖公告的重要补充,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慈溪市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的22套房产,其中高层4套,洋房7套,排屋10套,洋房1套。详见拍卖清单:
附海镇华董·璞丽府小区22套拍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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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类型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总价 |
保证金 |
1 |
高层,共16层 |
8-101 |
127.48 |
803500 |
10 |
2 |
8-104 |
127.48 |
8035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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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201 |
127.48 |
89279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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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204 |
127.48 |
89279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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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洋房,共8层 |
9-101 |
138.15 |
870648 |
10 |
6 |
9-102 |
125.04 |
78819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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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103 |
125.15 |
78819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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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104 |
136.26 |
85880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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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201 |
138.15 |
96740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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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202 |
136.14 |
95347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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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9-203 |
136.26 |
95424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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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排屋,两间三楼 |
5-101 |
254.54(含地下储藏室面积57.43) |
2548194 |
15 |
13 |
5-102 |
258.2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88)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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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103 |
258.2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88)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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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104 |
259.9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2.82) |
196010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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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6-101 |
282.5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85.42) |
254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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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6-102 |
256.09(含地下储藏室面积59.72)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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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103 |
258.09(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72) |
21499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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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104 |
259.93(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2.82) |
254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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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1 |
259.8(含地下储藏室面积61.55) |
2564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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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7-102 |
285.35(含地下储藏室面积87.10) |
256496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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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商业楼 |
<1-1> |
906.91 |
7828888 |
100 |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网络滚动式连续三天不间断进行,周期为2025年11月3日10时至6日10时(延时除外),如有竞买人在周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进入到2小时竞价倒计时;2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随时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 5 分钟,直至无人出价。倒计时结束后,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起拍价详见平台公示。
四、拍卖流程
1、阅读公告与须知: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本拍卖须知,全面了解拍卖相关信息、规则及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按公告所示方式进行咨询。
2、咨询与现场看样:竞买人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就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向拍卖人咨询,并前往指定地点现场看样。拍卖人提供的标的介绍、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通过实地查看、专业鉴定等方式,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3、报名:竞买人需按照拍卖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竞买登记表等文件。
4、交拍卖保证金:竞买人须在拍卖结束前,将拍卖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报名手续方为有效。
5、拍卖保证金的约定:未竞得的标的物者,拍卖人于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不计息)。已竞得标的物者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将在买受人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6、出价:竞买人应在拍卖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网络拍卖平台或其他规定方式出价竞买。出价需遵循拍卖平台操作规则和加价幅度要求。
7、成交与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结束后,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3天内(除特别告知外)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
五、成交价款的结算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成交款直接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1)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付清首付款。
(2)因买受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买受人的按揭贷款被按揭银行拒绝或部分拒绝放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按揭银行通知后5个自然日支付相应的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经按揭银行审核,如买受人已付首付款不足的,买受人须在接到按揭银行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补足首付款,否则视作违约。
(3)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按揭银行咨询,推荐按揭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附海支行营业部,联络人:房慰慰13968200388、孙佳敏15258186611。
3、拍卖成交款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慈溪市附海镇资产经营公司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附海支行
账号:201000044879576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144782128J
地址:慈溪市附海镇花塘路5号。
六、拍卖服务费的结算
本项目拍卖佣金参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通知》收费标准,做出如下约定:拍卖成交价500万元以下按2%收取佣金,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1.5%收取佣金,1000万元至2500万元部分按1.25%收取佣金,由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除支付拍卖佣金外,还需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按照拍卖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标的物的移交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相关按揭审核证明)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由拍卖人协助陪同办理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向买受人收取服务费300元,包含办证过程中产生的网签、资料、人工等费用。
3、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清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到委托人处领取《房屋移交通知单》,再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在买受人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4、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八、特别提示
1、买受人向委托人申请开具发票。拍卖人仅提供拍卖佣金部分的发票。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原产权单位承担;买受人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须在展示期间现场查勘拍卖标的,充分了解房屋质量、结构、配套设施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知晓并接受房屋现状及一切瑕疵。委托方与拍卖方对房屋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及装修、改造等可能引发的变动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进行现场看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以其展示时的状态进行交易,同意并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所有约定,同时也表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4、瑕疵不担保责任:本次拍卖的部分标的,房屋内尚留有物品,并可能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已告知或未发现却存在的各种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谨慎出价。
5、标的如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或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以过户时间为准)水、电、气、物业等欠费由原业主结清,本标的移交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房屋权证的证载面积,最终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规定在过户前如对需不动产进行数据挂接或重新测绘的,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部门申办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测绘,并由不动产部门确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若证载面积与最终确权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标的物的四址界址以权证记载的界址为准,如与相邻建筑物或宗地有冲突的,买受人在标的物过户至自己名下后自行与相邻单位(人)协商解决,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拍卖标的内部的装修、修建、改造和相关部位的搭建、使用等应遵循政府部门和物业的相关规定。
9、本次拍卖的标的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住房购买、住房出售、住房按揭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10、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
11、账号密码保管:竞买人应对其在拍卖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防止因账号密码泄露导致不利后果。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账号密码泄露引发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出价法律效力:竞买人的出价具备法律效力,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网络风险:网络拍卖会存在网络平台出现故障影响拍卖的风险。若因网络平台故障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竞拍失败,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等因素,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4、其他:若本须知未涵盖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行业惯例为准。
九、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时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买受人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有权将该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或给拍卖人、委托人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竞买人在拍卖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欺诈等违法行为,拍卖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拍卖人、委托人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本《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拍卖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联系电话: 18989356099、13336669966、
0574-87810772、0574-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
本须知未明确事项,以《拍卖法》和网络拍卖平台规则为准,拍卖人对本拍卖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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