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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8月1日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租赁权(整体出租)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5-08-0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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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租赁权(整体出租)

起拍价 2,250,000

距开始 9081733

  • 起 拍 价:¥2,250,000
  • 保 证 金:¥150,000
  • 竞价周期:2小时
  • 加价幅度:¥6,000
  • 延时周期:3分钟/次
  • 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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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金诚(临海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76-85896676、85896678,0574-87869881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450.148亩。租期15年,15年租金起拍价22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LHNJ2025020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时-11时(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450.148亩。租期15年,15年租金起拍价22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算,采取先付后用原则。

注:标的土地四至范围:以村民的自留山、自留地为界具体以实际现场为准,按现状进行出租移交。

二、竞买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和康养文旅产业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或合作社无过往违约行为记录。

2、注册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范围内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出租方所有的座落在大坟前的村屋二层10间、一层19间在租赁期间归承租方无偿使用,房屋修缮即管理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用地需以村集体名义办理农转用手续;如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村集体允许承租方拆除或部分改建座落在大坟前的原有房屋,允许承租方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件允许下发展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产业、康养文旅等其它产业,并协助承租方做好租赁范围内村民地上附着物征迁的政策性处理。

3、承租方:按约定用途开发,需符合国家环保、林业等政策,禁止破坏生态环境;负责并承担设施用地的农转用报批及费用;租赁期内有权转让、转租租赁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四、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五、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预约看样(工作时间),电话:13857677615,蒋先生。

六、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并于2025年7月31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七、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临海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nongjiaowang.com/)。

八、临海农交中心电话:0576-85896676,85896678。

九、拍卖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74-87869881。

十、临海农交中心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中路122号(伟程时代广场)4楼A05

 

金诚(临海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竞买须知

项目编号:LHNJ2025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遵守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各位:

一、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拍卖时间:2025年8月1日上午9时-11时(延时除外)。

三、拍卖标的: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450.148亩。租期15年,15年租金起拍价22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算,采取先付后用原则。

注:标的土地四至范围:以村民的自留山、自留地为界具体以实际现场为准,按现状进行出租移交。

四、竞买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和康养文旅产业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或合作社无过往违约行为记录。

2、注册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范围内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出租方所有的座落在大坟前的村屋二层10间、一层19间在租赁期间归承租方无偿使用,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设施用地需以村集体名义办理农转用手续;如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村集体允许承租方拆除或部分改建座落在大坟前的原有房屋,允许承租方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件允许下发展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产业、康养文旅等其它产业,并协助承租方做好租赁范围内村民地上附着物征迁的政策性处理。

3、承租方:按约定用途开发,需符合国家环保、林业等政策,禁止破坏生态环境;负责并承担设施用地的农转用报批及费用;租赁期内有权转让、转租租赁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租期限不能超过本次租赁期截止日。

、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报名。并于2025年7月31  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汇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完成报名。

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5年81日上午9时-11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6000元或6000元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优先承租权在竞价过程中的体现:

①、优先承租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

②、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承租权人以相同价格点击“出价”的,则拍归点击“出价”在先的优先承租权人。

③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5、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3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7、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凭报名时提交资料和身份证件的原件(单位报名的需随带:有效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临海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中路122号(伟程时代广场)4楼A05)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9、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

1、本次拍租土地租期为15年,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算,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租金由委托人直接收取。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拍卖当日不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之后每年度租金按与委托人签订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2、本次拍租土地设有租赁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拍卖当日不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委托人收取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为:(账户名称: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208774794,开户行:临海农商银行)。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临海农交中心本次按以下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成交价50万元(含)以下的,交易服务费率为1.8%;

成交价50万-100万(含)的,交易服务费率为1.5%;

成交价100万-500万(含)的,交易服务费率为1.2%;

成交价500万-1000万(含)的,交易服务费率为0.9%;

交易服务费在买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优惠后收取,即:按前五年租金总额相对应的单费率计收。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租金),交易服务费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即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第一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完《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后,凭首期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向本中心申请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标的移交

1、买受人应在付清首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凭首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有效证件,向委托人申请签订《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

2、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除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外)与买受人签订《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具体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买受人。

3、由委托人(出租方)向买受人(承租方)办理标的的交付手续,标的物按实时状态由委托人进行出租移交。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即计算租金的起始日期)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按双方签订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后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样本,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气、卫生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能耗、煤气、通讯设备、卫生费、物业管理等。

、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本次拍租的土地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的面积约450.148亩。因历史原因,至今未办理土地证和所有权证,委托人确认并承诺该土地为委托人村集体所有。

特别提示:

(1)以上面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标的物四至界限按出租方划定的实际现场为准以实时现状进行移交

(2)本次拍租土地上一轮租赁合同已于20241022日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拍卖成交后,委托承诺首年租金付清后30日内交付租赁范围内原有的地上作物由承租方管理或处置,其收益归承租方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权(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

3、本次仅以标的租赁权本身以及存在的各种瑕疵现状进行整体出租拍卖,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拍租土地上现已有的水、电、基础设施等能否符合买受人的种植经营需求,竞买人应在参拍前自行察看或向委托方咨询。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一旦报名参拍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出租土地面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实际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补。

4、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土地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还可向委托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买受人(承租方)对于出租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或其他有损委托方(出租方)利益的行为。

6、买受人(承租方)对土地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租赁权拍卖公告》、《租赁权竞买须知》及附件的约定,否则视作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竞买须知》未约定的事项以后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样本约定为准,《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样本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请竞买人仔细审阅本竞买须知附件及所披露的相关内容。

8、本次土地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方)及标的15年租金额,土地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为准,对《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竞买须知》及《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诚拍网或网络在线拍卖会“拍卖师发言”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法律责任

1、委托人、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交易服务费和拍卖履约保证金;同时,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临海农交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首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五、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六、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七、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和临海农交中心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1、《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样本

 

金诚(临海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以下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乙方。

1.位于耀明村大岭头自然村山上的一般农用地、宅基地复垦土地及茶园;其土地四至范围:以村民的自留山、自留地为界。(具体位置见附件示意图)

2.面积:450.148亩,其中一般农153.958亩、宅基地复垦土地33.2亩、上山茶园148.92亩、下山茶园114.07亩

3.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1)地面上作物主要是树木、果树、茶树;

(2)座落在大坟前的村屋二层10间、一层19间

4.出租时地上附属建筑和资产处置方式描述:

(1)出租土地均包括地面上所有作物;

(2)座落在大坟前的村屋二层10间、一层19间

二、土地用途

出租土地用途为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件允许下发展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产业、康养文旅等其它产业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15年,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40年   月   日止。

四、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2025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合计:     元(大写:            )。

(二)租金支付

1、首年租金:乙方须于2025年   月   日前付清首年租金。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乙方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年租金¥:          (大写:                元整)。

3、租金汇入甲方村集体账户(账户名称:临海市江南街道耀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208774794,开户行:临海农商银行)。

收款后甲方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给乙方,乙方如需开具税务发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租赁费无关。

(三)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出租土地权属纠纷,保障乙方生产经营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等。

4.其他:(1)设施用地需以村集体名义办理农转用手续;(2)甲方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该土地原租赁争议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前处理完毕,承包期间新发生第三方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3)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土地范围距离100米以内建设公墓等设施;(4)因乙方开发经营需要,甲方允许乙方拆除或部分改建座落在大坟前的原有房屋,允许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租赁土地上安置可移动木屋和板房,并协助乙方做好村民地上物征迁政策处理;(5)甲方集体所有的道路、水电设施、水利设施,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自主开展农耕文化产业、教育体验产业、康养文旅产业等其它产业经营并取得收益;

3.乙方依法建设生产附属、配套设施;甲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租赁期限届满,若国家及地方政策允许,租金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5%的前提下,甲方应给予再续签合同15年;但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重新公开招租的,依照政策规定执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5.其他:(1)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新建、购置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租赁土地上安置可移动木屋和板房;(2)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转让、转租租赁范围内山上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所得款项归乙方所有涉及相关费用及税收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享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优惠,甲方无权扣留各种补贴。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收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依法纳税;

2.遵守国家环保、林业等政策,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3.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开展项目建设;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其他:(1)乙方因开发经营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甲方同意以村集体名义办理农转用手续;乙方负责并承担设施用地的农转用报批及费用;(2)租赁期内乙方新建砖混结构房屋若有,租赁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不包括可移动木屋和板房等相关可移动物品

八、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建设生产附属和配套设施、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村集体名义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和安置可移动木屋和板房。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乙方。

(三)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与乙方新增农作物、新增设施和土地开发利用等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如乙方在合同未到期,因开发经营调整决定不再承租甲方土地的,可以提前180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合同期内乙方新建的砖混结构房屋等固定建筑物,合同期满后应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不包括可移动木屋和板房等其它可移动物品

十、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在租赁土地范围固定资产投入(按第三方评估计算),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租赁土地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超过9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本年度租金的一倍赔偿乙方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租赁土地范围固定资产投入(按第三方评估计算)赔偿给乙方。

(四)甲方或甲方村民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投入。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超过90日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乙方按本年度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须恢复土地原状,按本年度租金的10%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盖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南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逐个拍网络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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